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8人)(3)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末位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全日制学历、后取学历高低顺序确定。按照以上顺序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
由招聘办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黄骅市人社局网站、黄骅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人员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gov.cn)、黄骅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hrsj.gov.cn)、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和《黄骅报》发布。涉及招聘工作的表格、资料、通知、公告等将及时在黄骅市人社局网站发布,请注意登录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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