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事业达州市通川区城区中小学校考调教师公告(51人)(4)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在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网上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作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聘人员必须在2016年8月25日前到拟聘单位报到,且必须在2016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完所有调动手续,逾期将取消聘用资格。有关单位和部门凭调动文件办理编制、核定工资等相关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调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在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网上发布信息,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所有考调事项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考核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学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用人单位、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通川区人社局:咨 询:0818-2132450
监督举报:0818-2398893
通川区教科局: 咨 询:0818-2105407
监督举报:0818-210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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