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信阳市罗山县事业单位招聘289人公告(3)
2、面试
(1)时间:2016年9月11日上午8:00统一进行。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报考罗山高中、农村高中、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或相同面试方式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已参加两场笔试的人员不再面试。
(4)资格复审
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其他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进入面试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于9月9日到县人社局后楼一楼大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罗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③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④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材料。
⑤除上述条件外,按所报岗位相应要求条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有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核实并签名负责。
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未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为两场笔试成绩之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9月13日统一进行。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2010年《修订通知》的规定执行。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报教师岗位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教师岗位者(除要求师范类专业职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者优先;
(4)报考教师岗位者(除要求教师资格证专业职位)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5)以上都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
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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