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招聘12名文化艺术专业人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和笔试两部分。
1、专业技能考核:通过现场测评对应聘者在所应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2、笔试:根据专业技能考核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岗位应备基本知识。
3、成绩合成。专业技能考核、笔试结束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笔试成绩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全部在神木县人民政府网、陕西神木人力资源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政审及资格复审。
从高分到底分,根据岗位要求1:1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凡公示有异议且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或经政审、资格复审,发现有犯罪前科、弄虚作假、虚报信息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合格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关岗位工作。
四、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属于临时用工。
(二)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3年(包括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届满,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内考核情况及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三)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工资2500元,其中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四)聘用人员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确定岗位职责,加强工作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神木县文化艺术专业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