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大兴区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86名公告(2)
(四)参加面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复审未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顺延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事项
(一)面试由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
由招聘(招考)主管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六、确定拟聘用(录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录用)人选。拟聘用(录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招考)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招考)规定,出现提供证明、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招考)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工作安排及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