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乌恰县社会招聘辅警165人公告(2)
(三)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类,满分为50分。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答题语种为汉、柯、维语。
4、笔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发表反党、反社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当言论者,笔试成绩为“零”。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
(五)加分
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人员、退伍军人总成绩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2、体检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聘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待遇按现有辅警待遇标准执行,聘期内不得申请调整工作岗位,擅自离开招聘岗位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者,予以辞退。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两委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乌恰县招聘辅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08-4621951
监督电话:0908-4621219
乌恰县招聘辅警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2017年新疆乌恰县社会招聘辅警165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1月18日。笔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