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联考笔试时间公布(2)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如要参加分类考试的,应在考前20日以委托函(附后)的形式提出委托要求,确认委托关系;如要使用我办的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的,应在考前40日提出书面委托,经我办同意后,开通网上报名系统管理员操作账户。各市的系统管理员必须经我办统一培训后,方可操作网上报名系统。
(二)各市、县(市、区)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地自行组织,在杭的省级单位可委托我办负责具体的考务工作。
(三)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后,应严格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后)编排考场。考场编排完毕后,应在考前10日将试卷预订单(附后)、考生数据库(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报送我办。
(四)各地各单位应在考前1日凭单位介绍信、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到我办(地址: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领取试卷,认真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密及保管工作。
(五)各单位在考前应告知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笔试科目作答要求(附后)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应在考后2日内将全部试卷和答题卡(纸)送回我办。
五、考试收费
考试费按省财政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科40元,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各地自行组织考务工作的,按每人每科10元的标准上交我办,用于命题、制卷、阅卷等开支。
六、注意事项
各地各单位在网上发布公告时,应明确不同招考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并告知考生考试科目等相关内容。
不同类别考生原则上应分别安排考场,不得将不同类别的考生混排在同一考场内。
附件:1.委托函
附件:2.试卷预订单
附件:3.浙江省人事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
附件:4.笔试科目作答要求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