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崇左事业单位招聘1254人公告(2)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人社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17年4月17日8:00-4月23日17:3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但对改报岗位的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完成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从2017年4月17日8:00-4月2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修改网上的报考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7日8:00-4月24日17:3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五)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7年4月27日8: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4月27日18:00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六)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 2017年5月25日8:00-6月3日8: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
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5.笔试命题、评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负责笔试命题和评卷工作。
6.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7.笔试成绩查询: 7月上旬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8.合格分数线确定: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属特殊岗位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zsjzq.gov.cn)、宁明新闻网(www.gxnmnews.com)、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市人事考试网(http://chongzuo.gxpta.com.cn) 、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命题和组织。
(1)面试试题命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自治区考试院组织面试试题的命制。
(2)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委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3)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7月31日前要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予以取消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当天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凡以1:1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还要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否则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