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舟山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3)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程序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在接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00133。
原标题:2017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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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岱山县委组织部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