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四)邮寄材料
请考生于2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所报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附件2)。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所填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特殊情况暂不能提供的,经我单位同意,可以在体检考察阶段提供;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附件3)。
(五)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7日下午15:00至17:00,携带所邮寄材料的原件,到贵州大厦进行现场复核。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注意事项
1.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准备、预留时间;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交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2.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至少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
3. 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4. 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55635960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