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浙江省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 6月13日24时,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10日0时—7月14日9时,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对用人需求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具有苍南户籍或苍南生源高校毕业生(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另有要求详见附件1。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另有要求详见附件1。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附件2),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
(五)报考面向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从苍南县登记入伍且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2017年退役士兵;②从苍南县登记入伍,入伍前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于2017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首次参加我县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
(六)报考面向公安协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在苍南县公安系统已连续从事公安协辅警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岗工作人员。
(七)报名资格条件中未注明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均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11日。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6月11日0时— 6月13日24时。
网址:http://www.cnrsj.com (苍南人才网),报名入口:http://tp.cnrsj.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6月14日0时—6月15日24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6月20日0时—6月2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苍南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22日0时至6月23日18时。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6月25日12时—6月28日12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25日12点前收到短信通知后按照规定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28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64781557,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7月10日0时—7月14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苍南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次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无技能测试岗位按招聘计划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报考04、69岗位,按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分高者优先;两门成绩都相同者,需另行加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但考生的两门成绩之和需等于或高于所有参加考试人数两门总成绩的平均分,才能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入围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面向公安协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县公安局初审通过的《面向公安协辅警人员招聘岗位资格审核表》(附件3);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退伍证等。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没有递补人员,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四)技能测试
报考04、69岗位的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其他岗位均不组织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技能水平,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规程另行通知。技能测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无技能测试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有技能测试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2×60%+技能测试成绩×40%=总成绩;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考察的考生应于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到苍南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