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甘州区公安局甘州区人力资源招聘公安警务辅助公告(66)(3)
四、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由区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区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区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
2.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用公安机关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区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区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2500元(含各类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今后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建立逐年增长的工资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按公安部确定的服装样式和标识,统一配发服装。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甘州区公安局组织实施,甘州区人社局指导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936-5918016 (甘州区公安局)
监督电话: 0936-8254433 (甘州区纪委)
0936-8861901 (甘州区人社局)
附件:
甘州区公安局 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