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忠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告(31人)
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8月组织实施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遴选11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2018年忠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公开遴选对象为本县乡镇、新生街道、乌杨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3.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近3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最低服务年限有关规定;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遴选职位相同的个人身份和经费供给渠道;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县管领导干部;
2.尚在试用期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处于禁考期人员;
7.参加公招、遴选、调动等至现单位未满3周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乡镇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文化程度、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