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79名公告(2)
2012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类课题鉴定中,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10分、8分、6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6分、5分、4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8分、6分、4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5分、4分、3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6分、4分、2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3分、2分、1分。
2012年7月1日以来,个人所任学科在全县中考综合评比中,排名1至10名的科任教师依次加10分至1分。(报考初中)
2012年7月1日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体育学科教师获得省、市和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体育教师”分别计20、15、12分,“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分别计15、12、10分;获得省、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体育教师”分别计12、10、8分,“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分别计10、8、6分。
2012年7月1日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音乐和信息技术学科岗位教师获得省、市和县级党委、政府相应专业表彰奖励的分别计20、15、12分;获得省、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应专业表彰奖励的分别计12、10、8分。
以上获奖在同一年度的,只取最高分值奖项,不同年度的奖项可累加计算。
2.年度考核得分
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计4分,可累加。
个人业绩得分等于获奖得分与年度考核得分之和,个人业绩得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应试者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方面。最终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办法计算。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6日至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持相关证件在本人任教单位报名,各单位将报名信息汇总后指派专人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2.报名提交材料
参与报名的教师每人准备一个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封面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学科、所在单位、证件名称等信息,内装下列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报考证明。内容包括:①任教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②当年任教学科;③在校综合表现;④是否有党纪政纪处分。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优良备查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两张。
(4)报名人员填写的《静宁县城区初中(县直小学)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调条件,查验各类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个人业绩得分,并在静宁门户网站公示。
选调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需求人数时,个人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80%的人员不予选调。
(三)面试
1.文化课类
初中语文等9个文化课类学科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初中各年级课程,总分100分。试讲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分学科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10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内。未按规定进行试讲,采用说课或其他形式均不得分。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文化课类学科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小学各年级课程,总分100分。试讲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分学科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10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内。未按规定进行试讲,采用说课或其它形式均不得分。
2.体育学科
体育学科面试包括专业课试讲和专业素质测试两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试讲占40分,专业素质测试占60分。专业课试讲内容为七至八年级课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5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5分钟内。试讲结束后,进行个人专业素质测试,应试者根据所学专业自选三项进行展示,每项20分。测试时应试者按照所选项目,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展示,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音乐学科
音乐学科面试包括专业课试讲和专业素质测试两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试讲占40分,专业素质测试占60分。专业课试讲内容为一至六年级课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5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5分钟内。试讲结束后,进行个人专业素质测试,应试者根据所学专业自选三项进行展示,每项20分。测试在应试者个人完成试讲后进行,应试者先向考官汇报展示项目,随后依次进行展示,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布综合成绩,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汇总后的综合成绩,对照岗位需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时,根据个人业绩得分择优选调。拟选调人员在静宁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定,按程序发文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要求
选调工作事关全县教育的良好形象,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十分关注。届时,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相关学校必须严明纪律,规范操作。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如仿造证件或涂改档案等重要资料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给予本人或参与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教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公开选调,对参与作弊行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撤销其现任职务。
本方案由静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4
静宁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