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中共福田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36名公告(2)
四、办理聘用手续
由深圳市多力商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人员派遣到福田区委组织部(区编办)指定工作地点工作,其中党建组织员岗位视工作需要派驻至各街道、园区专职从事党建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人员管理
1.派遣管理。此次选用的员工全部纳入深圳市多力商务有限公司派遣管理,实行管用分离。
2.试用期管理。选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选用人员不符合招考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等事项按照福田区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人均包干经费约12万至14万元(含五险一金等),食宿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选用人员必须在工作人员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深圳市多力商务有限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
1、《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公开选用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