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3)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办。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uanling.gov.cn)。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7220375(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37228966(中共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1.关岭自治县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安顺市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3.安顺市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