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昌平区卫生计生委事业单位卫生专技人员招聘公告(第四批)(109人)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11月底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1.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 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办理聘任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2:2018年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第四批)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程序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10-69746209
监督电话:010-6972413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附件: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