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遵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简章(55人)(3)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提交有关信息、资料报名,视为考生本人报名。
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考生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格,即使因资格审查人员把关不严,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仍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职位、专业技术职务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职位不受3:1比例受限),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通过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可以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核发。已经报考且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到遵义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六楼)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