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海淀区公共委、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次)(222人)
导读:2018北京海淀区公共委、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22人,网上报名及打印报名表:2018年10月15日9:00至2018年10月23日下午18:00,应聘人员可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org)”,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2018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本人持打印好的《报名表》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打印准考证:2018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2018年10月28日下午16:00,完成网上报名,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公共委、卫计委拟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淀区公共委、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涉及31个事业单位的222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限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2年10月23日至2000年10月23日之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年龄、学历等均须符合2018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
(七)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除上述应届毕业生(及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之外,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社会人员年龄限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77 年10月23日至2000年10月23日之间);
(八)社会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上岗时需要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九)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