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29人)(5)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对体检过程中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在限定的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及《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三、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因考生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考生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0913-2363069
技术咨询: 0913-2330625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附件:
1.2018年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18年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