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80人公告(2)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定于2018年11月开始。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
1.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持相关资料(身份证、自荐书、加盖院校公章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奖学金佐证材料、相关等级证书等)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起,地点为西南大学等高校。区教委咨询电话:023-63835424。
渝中区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西南大学专场。
第一场
时间:2018年11月4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0:30)
地点:西南大学南区31教学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教育网和西南大学网站)。
第二场
时间:2018年11月下旬
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剩余指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渝中教育网和西南大学网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将于报名完成,进行汇总统计后在现场张贴公布。
(二)考试考核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教委会同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说课或试讲等,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面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在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面试成绩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为合格。面试最后结果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评定分数,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于考核结束以后1-2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教育网进行公布。
(三)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订协议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及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岗位,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