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锡林郭勒太仆寺旗招募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5人)(3)
(四)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每个岗位的招募计划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其中特警外勤警务辅助人员蒙汉兼备岗位招募计划与参加考试人员达不到1:2的,所空缺的岗位改为退役军人岗位。其他岗位招募计划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减少招募岗位。
3、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可以使用蒙汉两种文字作答,但是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其中报考蒙汉兼备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题。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结束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作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时公布。
根据招募计划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募计划数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考生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由体检医师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体检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后,不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募。
同时,由旗公安局依据《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考生进行尿液检测,对尿液检测呈阳性的吸毒人员,取消招募资格。
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名单及时公布。政审考察工作由旗公开招募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考生所在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未按要求进行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募。对考生自动放弃或政治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经旗招募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参加招募笔试考试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招募人员并公示
1、根据体能测评、笔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由旗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募人员。
2、将拟招募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由公开招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招募。
4、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所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新招募人员因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招募资格,以及服务期内解除公益性岗位协议的,所空缺岗位也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