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直公立学校(单位)专项招聘教师1名公告(2)
3.2018届福建省免费师范毕业生(泉州生源)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教师:
幼儿园:(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7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县(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泉州市鲤城区西街井亭巷)
(3)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398135
(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 月 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第4类招聘对象应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相关奖项或称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提供时间由招聘单位具体确定;
6.民办在职教师还应提供相应的职称等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片段教学、面试(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面试(现场问答)占30%),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2、时间: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
3、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核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99898。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781630。
点击下载:
1.2018学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四).docx
2.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