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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公告

2019-02-25 10:01  |  象山教育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8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充实和加强师资力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和谐科学发展,2019年象山县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

  2. 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且具有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证书、用PDF格式打印的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 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2019年3月13日(含)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宁波市户籍或生源(生源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3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经高考被全国范围内重点师范院校(专指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东北师大、浙师大)全日制师范类录取的本科生,以及以上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硕专业一致),户籍、生源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截止2019年3月13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3月1日17:00至2019年3月8日17:00。

  应聘者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3月12日—3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象山学院(塔山路688号,详见现场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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