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宁波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65名公告
1、笔试
笔试范围为各招聘学科的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分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各招聘学科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学科计划数在4名及以下的按1:3,5名至9名的按1:2,10名及以上按1:1.5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产生空缺的名额,可在该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幼教学科需增加技能测试,试讲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试讲60%、技能4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都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学科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淘汰。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考核名单公布后,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各学科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社会人员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等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属于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不得录用情形之一的;
3、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到县教育局报到的(报到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不含休息日);
4、不能按时取得学历(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限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限2019年12月31日前);
5、公示有异议且查实有问题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截止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之日(以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未聘用而造成的学科职位空缺将不再递补。
3、新聘人员在统一分配或定向的工作学校服务期必须满5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574-65259687、65259627
监督电话:0574-65259620
5、本公告由宁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宁海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