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党政机关招聘政务综合工作人员公告(10名)(2)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录用程序,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乌达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办理录用手续
本次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岗同类同级人员待遇执行。
(一)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需自觉服从岗位调整及调换;
(四)取消聘用资格的应聘者将通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本次招聘不设具体报考岗位,按成绩排名录取,统一分配。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已选用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监督举报电话:0473-12333
七、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乌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da.gov.cn/bmdt/index.jhtml)发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公告由乌海市乌达区党政机关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3-3666592
0473-3666595
乌海市乌达区2019年党政机关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