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湘西州民族中学、湘西州溶江中学招聘公告(69人)
2019年湘西州民族中学、湘西州溶江中学招聘69人公告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湘西州民族中学、湘西州溶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财务、医务等专业技术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州教育和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成立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民族中学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6月14日至 1983年6月14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7.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湘西州民族中学、湘西州溶江中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州教体局网站及州民族中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 年6月14 日—2019年6 月20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湘西州民族中学人事科(吉首市乾州小溪桥民中巷21号)
4.报名要求:(1)在编在岗的教师在报名前,需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书面意见;(2)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学校和岗位;(3)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4)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资格证件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名。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州民族中学、州溶江中学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由州民族中学、州溶江中学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核发准考证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1.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但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州人社局商议后,确定是否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考试为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合卷,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1)财务人员、医务人员、图书管理人员、信息技术管理员、新闻信息综合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2)专任教师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若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又相同,专任教师则按面试中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说课成绩又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列为体检对象;其他实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第二次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州教体局会同州民族中学和州溶江中学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 2019年湘西州民族中学、州溶江中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湘西州民族中学
湘西州溶江中学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