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涪陵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聘工作人员23名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不进行加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行加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知识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选聘岗位和选聘数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3项成绩都相同,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其缺额根据选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八、考察
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选聘单位对选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选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经查实有违纪违法行为。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聘人选,其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九、公示选聘结果
对考察合格人员拟定为选聘人选,由人力社保部门在选聘单位、选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确定选聘人员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选聘人选,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公开考试选聘人员到新单位后,亦需工作满3年才能在区内流动。
十一、选聘纪律
(一)公开考试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选聘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公开选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选聘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选聘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聘;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23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