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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湘潭韶山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2019-07-01 16:24  |  湘潭人事考试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仪表等。

  (四)面试比例。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未达1:2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笔试成绩

  1、岗位代码01、02、03、04、05、14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2、岗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成绩×50%

  (二)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01、02、03、04、05、14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06、07、08、09、10、11、12、13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递补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国·韶山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韶山市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须在韶山服务五年以上。

  十、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31-55681980

  附件1: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5:关于推荐——参加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管理人员考试的函

  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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