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河南嵩县招聘公告(132人)

2019年河南嵩县招聘公告(132人)

2019-07-05 13:46  |  嵩县人才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5)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嵩县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政府购岗人员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嵩县劳动服务平台综合楼410室)。

  4.以上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享受加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加分待遇。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2.笔试日期:2019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笔试成绩将于嵩县人才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满分100分)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要求

  (1)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

  (2)试讲内容采取从我县现行教材(具体教材详见后期发布的面试通知)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15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

  4.其他要求

  (1)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进行现场打分(采取体操评分办法: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计算出成绩(4舍5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才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

  新聘用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2028(嵩县人社局)

  0379-66317782(嵩县教体局)

  监督电话:0379-66329518

  点击下载>>>

  嵩县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嵩县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嵩县招聘教师大学生村干部证明.doc

  嵩县招聘教师大学生退役士兵认定表.doc

  嵩县招聘教师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doc

  嵩县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doc

  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3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