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第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文件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附件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1次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须于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须于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须于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须于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工勤岗为男性35周岁及以下(须于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30周岁及以下(须于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4.招聘人员类型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19年毕业生。2019年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招聘岗位(拟招聘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办法
实行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免笔试的考生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审查,不参加笔试。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具备面试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参加笔试的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www.gzlyyl.gov.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四)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五)资格审查
1.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须提供的资料:以下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说明、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2019年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