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47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密法、监察法)、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的应聘者,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复审时应聘者应携带及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用A4纸打印,照片用彩色打印可以免贴照片,下同)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3)非全日制学历的应聘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有专业资质要求的岗位,提交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应聘者本人填写的、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附件3),正面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反面无需填写(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1.面试的内容。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及其他应聘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应聘者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上并签名。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30之前向招聘单位确认。因未通过资格复审、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岗位的应聘者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或“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综合成绩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能测试
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所有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一个项目不合格者,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试项目标准》见附件4。
(八)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数量未达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本岗位无人员递补,从服从岗位调剂的应聘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进入体检。
2.由漳州市公安局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漳州市公安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九)考察政审
由漳州市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政审,应聘者个人填写的《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由漳州市公安局统一交由相关县级公安机关核签意见,发现有违反本《方案》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十)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漳州市公安局公安公众服务网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人均年薪约60000元(含五险一金)。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