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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锡盟西乌旗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59名)

2019-08-10 17:54  |  西乌旗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考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试卷分为西医临床、蒙医临床、护理、检验、药学、B超、放射、营养学等8种。

  3.考试设蒙汉文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报考人员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报考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及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碳素笔,严禁使用钢笔、铅笔、圆珠笔答题参加笔试。

  5.面试工作由西乌旗公开招聘非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旗卫健委统一组织安排,在西乌旗医院进行体检。

  2.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要在西乌旗公开招聘非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西乌旗电视台、锡盟人事考试信息网、“西乌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西乌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自行商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统一执行用人单位非编自聘人员管理。

  3.报考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报到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由旗卫健委统一分配到用人单位。按《西乌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及招聘简章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非编自聘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15847985432

  15047984717

  举报电话:0479—3527620(西乌旗卫健委医政科)

  附表:

  1.西乌旗医院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西乌旗蒙医医院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3.西乌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4.西乌旗疾控中心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5.西乌旗看守所、学校、老年活动中心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6.西乌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西乌旗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10日

  附件:

  岗位需求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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