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法院和检察院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751人)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高院、省检察院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高院、省检察院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省法院、省检察院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考生被其他机关新录用为公务员(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招考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省高院、省检察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附件:
1.2019年四川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编码查询表
3.2019年四川省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编码查询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