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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郑州中牟县选调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名公告

2019-10-17 10:22  |  中牟县人民政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基层人才结构,加强一线人员力量,根据《中共中牟县委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牟发〔2019〕5号)、《中牟县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中牟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人员编制下沉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从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开支渠道为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的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名,现将选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牟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人员编制下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人员编制下沉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选调单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为韩寺镇、官渡镇、狼城岗镇、雁鸣湖镇、大孟镇、万滩镇、刘集镇、郑庵镇、刁家乡、黄店镇、姚家镇、青年路街道、东风路街道、广惠街街道分别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共计140名。

  三、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教育、医疗单位除外)、开支渠道为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选调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从事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文化程度不限;

  5、身体健康,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各单位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必须报名参与选调,如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调的,须单位书面说明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盖章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选调工作实施方案,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mu.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不区分具体乡镇、街道。由选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完成报名汇总、材料齐备后统一报送。

  报名需报送材料:

  1、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2016-2018年年度考核表,县委组织部选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乡镇历练、大学生村官证明文件,副股级以上任职文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加盖公章));

  2、本人近期同底板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中牟县公开选调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1份、《中牟县公开选调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公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A3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表格可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mu.gov.cn)公告中下载,需报名人员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

  4、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调人员书面情况说明。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2日—10月23日。

  材料报送地点: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产大厦17楼1710房间)。

  报名咨询电话:0371—6218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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