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省内江经开区考聘教师公告(6人)
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区社事局在区党政办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区社事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区考聘主管机关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社事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区党政办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分局: 0832-2223258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13398100377
十一、本公告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有关事项请咨询区社事局,联系电话:13398100377。
附件:《2019年下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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