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湘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湘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至1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文件精神,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人,其中文秘4人,财会2人,计算机2人,法律3人,普查员1人,招商专干2人,公证员 2人,测绘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
(三)遵纪守法;
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七)其他要求:
具体岗位、计划、专业、性别和其他要求详见《2019年湘阴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报考条件专业以湖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为标准。详情请查询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微信关注“湘阴人社”公众号。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0年2月10日上午8:00 至2月12日下午5:30止,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入口: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
2、县人社局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上传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证件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县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入围面试的考生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主要是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无法查实的学历证书则需要省教育厅的学历认证)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有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其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根据《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一)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个别紧缺急需岗位没有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湘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或者调整招聘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20年2月 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占20%,专业知识占80%。
4、设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限于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准考证由考生自主网上打印,打印时间为:2020年2 月20日- 21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2、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湘阴县政府门户网)。
4、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