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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9人公告

2019-12-25 17:46  |  献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3、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县人社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冀人社字[2014]25号)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县纪委监委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综合类岗位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选在献县政务信息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乡镇卫生院和乡镇政府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拟聘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实行高分优选。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选择聘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17-6010369

  附件:

  1、献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2019献县乡镇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岗位表

  3、2019年献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聘用岗位信息表

  4、2019年献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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