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80名)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7〕6号)等有关规定,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决定开展2020年上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80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见《2020年上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全州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或事业编制身份,且在编在岗;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4.一般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7.身体健康;
8.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科级干部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新提拔干部任职未满1年的;
7.从事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有关工作尚未解密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20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1日上午9:00至4月27日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报考者分别在各县市委组织部、湘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报名;州直单位报考者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到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和发表文章、稿件相关佐证材料(以他人名义发表的文章由单位出具证明);
6.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资格初审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市委组织部和湘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县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或湘西经济开发区班子会研究后,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推荐本县市(湘西经开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报名(每个计划限报2人),并报送《2020年上半年县市(区)推荐优秀人员报考州直单位汇总表》(附件3)。
(五)资格复审
州直遴选(选调)单位对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和州直单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州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抽查,并公布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各职位推荐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决定取消的遴选(选调)职位报考人员可在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