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2人)
2021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52人)
为维护多伦县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和《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的规定,多伦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总人数52名。均为勤务岗位,其中男48名,女4名。
岗位1:多伦县公安局案管中心20名(男性);
岗位2:多伦县留置看护监管中心4名(女性);
岗位3:多伦县公安局反恐特巡警大队25名(男性);
岗位4:多伦县看守所医护人员3名(男性,医生2名,护士1名,如果护士应聘出现空额,可招聘3名医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岗位报考条件
岗位1:具有多伦县户籍(2020年12月31日前入籍,含2020年12月31日),限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30周岁及以下)。
岗位2:具有多伦县户籍(2020年12月31日前入籍,含2020年12月31日),限女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30周岁及以下)。
岗位3:具有多伦县户籍(2020年12月31日前入籍,含2020年12月31日),限男性,公安院校毕业生、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标准,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同时将减少的人数增加到岗位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30周岁及以下)。
岗位4:具有多伦县户籍(2020年12月31日前入籍,含2020年12月31日),限男性,并有医护人员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下(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45周岁及以下),不参加体能测试,不限考试比例,不限视力和身高标准。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吸毒违法经历的;
12.家庭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或涉嫌严重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面部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5.正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6.现役军人;
1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8.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多伦县公安局依据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招聘简章期限为5天(2021年8月13日至8月1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0日(三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多伦县税务局(人社局)综合办公楼一楼西侧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2.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报名现场以现金的方式收取。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提交;
(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提交;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没有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院校准予毕业的学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岗位4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7)近期白底免冠1寸照片2张;
(8)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9)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资格审核事项:应聘人员的身高是否达到招聘公告(简章)所规定的要求;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是否有被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情况。
6.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在“多伦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后,进入笔试环节并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1)岗位1、2、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多伦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该岗位的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岗位4不限开考比例;
(2)笔试形式:本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科目:岗位1、2、3为《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岗位4为医护专业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4)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文字试卷,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
(5)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多伦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6)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在“多伦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请应聘人员注意自行查看。
2.体能测试
报考岗位1、2、3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岗位4应聘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全员进入面试环节。
(1)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在“多伦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自行查看。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并结合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
(5)没有通过体能测试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不包括岗位4),对体能测试后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相应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运动的人员,以及处于妊娠期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岗位1、2、3)进入面试环节,岗位4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全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多伦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自行查看;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试题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优先政策顺序如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家和自治区其他规定的优先聘用情形、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在公安机关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临时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人员都不存在优先条件或存在相同的优先条件,由多伦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在“多伦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自行查看;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由多伦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要在多伦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3.对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及考察
1.体检通过人员进入政审及考察环节,进入政审及考察人员名单在“多伦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请应聘人员注意自行查看;
2.政审及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回避的关系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的情况等。政审及考察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3.对政审及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由多伦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多伦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公示后因其它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依据岗位分配,通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及考察、公示的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由多伦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对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离职所出现的空缺岗位,在公示期结束后一年内,按照该空缺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多伦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多政办发〔2019〕6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招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021〕12号通告的要求执行,应聘人员需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二)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三)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人员,且需提交卫生部门和社区开具的解除隔离或其它相关证明及5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四)锡盟外低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参加笔试环节时还需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体温超出正常范围的应聘人员,在专门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如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踪轨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进行处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简章由多伦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9)4524599
举报电话:(0479)4524566
附件3:《多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4:2021年多伦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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