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人)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以及《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经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警务辅助人员8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勤务辅警75名;
(二)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文职辅警5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锦州地区[含四县(市)]户籍(如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不同,以户口为准,户籍取得时间须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6年3月9日至2004年3月8日(含)期间出生];
4.报考勤务辅警人员应于2022年3月8日(含)前获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5.报考文职辅警人员应于2022年3月8日(含)前获得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外学历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
6.具备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性别、资格证书等条件(详见附件《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
7.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士兵、在校读书的学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锦州市凌河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lhq.lnxyxx.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3月16日(星期三)9:00至3月24日(星期四)16:00(3月24日16:00注册端口关闭,3月25日15:00报名系统关闭),逾期不可补报;
3.报名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同意,填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上传笔试中加分的证明材料:烈士证书、因公牺牲证书、公安民警配偶需提供结婚证书、民警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退役士兵提供退出现役证书;
(3)上传的电子照片、各种证书、填写的户籍地址以及有效通讯方式等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填报;
(4)相关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如果有调整或取消职位情况,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和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发布通知。报考已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于报名次日查询初审结果,如遇休息日报名,顺延至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查询。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于4月6日9:00至4月10 日16:00之间登录“锦州市凌河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lhq.lnxyxx.cn/)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笔试准考证》一份,《报名登记表》六份),以备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使用。
(三)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
1.笔试内容: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报考人员使用2B铅笔(自带)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或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发布的通知。
3.笔试的地点以及考场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和最低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或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查询。
5.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10分;
(3)退役士兵,加10分。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四)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或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查询。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共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有效期内;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近期的《个人信用报告》;
(5)加分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退役士兵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例:民警配偶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民警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体能测试资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试
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的标准为: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
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项目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详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或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六) 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内容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或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查询。
(七)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
(八)体检与考察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加试,将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和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发布通知。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和考察的相关要求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和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公布。
3.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凌河公安分局、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辅警考察相关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和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有关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培训合格后可以转正。从正式聘用期开始,聘用单位为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工资标准为每月实发工资1800元(已扣除“四险”个人缴纳部分)。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考程序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放弃职位聘用人员,需在体检环节前向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类别,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期间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
7.报考人员参加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锦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和管控原则执行。
8.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及考区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和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网站(http://gaj.jz.gov.cn/lhgafj/)。
报名咨询电话: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6—2912959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0416—2576030
附件下载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doc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