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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复习:信用证的流转程序

2015-08-03 09:18  |  华图网校  |  责编:冯眀发 点击收藏

  信用证的流转程序.信用证方式付款时,一般须经过下列基本步骤:(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申请开证,买方向其所在地的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并缴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要求银行向卖方开出信用证;(3)通知受益人,开证行依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信用证并寄交卖方所在地银行;(4)交单结汇,卖方对信用证审核无误后,即发运货物并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再依信用证的规定凭单据向其所在地的指定银行结汇;(5)索偿,指定行付款后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要求索偿,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偿付向受益人付款的指定行;(6)付款赎单,开证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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