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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录用公务员 将到社区锻炼
2011-12-01 13:22  北青网 点击: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大会上,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表示,明年本市将出台《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对社区工作者的招考程序及报考条件等进行规定。同时,本市还将探索实行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的工作机制,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学习锻炼。

  吴世民表示,今后,本市还将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考核评价体系。研究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定标准,探索对于符合一定条件、具有丰富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社区工作者,给予其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同等待遇。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待遇结构,明确取暖费、加班补助等项目,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收入增长机制,推行社区工作者体检、带薪休假和生活困难补助制度,确保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不低于所在区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水平。

  为畅通社区工作者未来就业渠道,吴世民表示,本市将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考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每年推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考、选拔,目前市民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正在协商制定相关规定。同时,还将增加社区工作者在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中的名额,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治待遇。此外,本市还将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学习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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