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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石景山区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通知
2012-05-18 10:28  华图网校 点击:

  区属各单位和相关驻区双重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工作群众满意度的有关精神,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石景山区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2010—2013年石景山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研究决定,于2012年5月至6月面向全区公开选拔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1.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名

  2.石景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1名

  3.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非中共党员) 1名

  4.石景山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1名

  5.石景山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1名

  6.石景山区国有企业监事会监事(副处级) 1名

  7.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副处级) 1名

  8.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副处级) 1名

  9.石景山区老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名

  10.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 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名人员一般应为区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街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区委的驻区双重管理单位公务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符合条件人员,可报考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职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2.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以上,即2011年6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即2008年6月(含)以前任职。

  3.在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具备相当的资格条件。涉及调任公务员的,按照调任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即1967年6月(含)以后出生。

  4. 报考区外事办副主任职位,须是中共党员;报考区文委副主任职位,须是非中共党员。

  5.具有所报职位相关领域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资格。报考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职位,应分别符合《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

  6.具有北京市户口。

  7.身心健康。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步骤。

  1.发布公告

  5月15日,组织区属各单位和相关驻区双重管理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在石景山信息网(www.bjsjs.gov.cn)、石景山报等新闻媒体统一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职位说明书。

  2.报名推荐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间为5月16日—5月21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30,报名地点为区委党校313房间。

  个人自荐报名需填写《石景山区2012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自荐报名表》;单位组织推荐需填写《石景山区2012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再由被推荐人填写《石景山区2012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自荐报名表》进行报名。个人自荐报名需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组织推荐需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交报名推荐人选学历学位、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区公开选拔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集中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选职位招考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竞争资格。

  4.笔试

  笔试由综合素质测试和资历评价构成。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理论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资历评价以报考人员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受教育情况和工作业绩为基础核定分值。笔试成绩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资历评价8.5:1.5的比例计算。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取前6名进入面试(如有并列,按得分排名顺延),如进入面试人员明确表示退出竞争,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顺延。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应试者的自我认知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把握规律和推动工作的能力。

  6.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评综合成绩,组织综合成绩前3名的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集中进行组织考察。如体检未合格或本人明确表示退出竞争的,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顺延,经体检合格后进行组织考察。

  经考察,如某一职位无合适拟任人选,该职位空缺。

  7.决定任用

  综合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情况,经区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履行相关任用手续。

  经组织考察认为综合素质优秀、未获任职且符合副处级领导职务任职资格准入条件的区属单位人员,经研究,可取得副处级领导职务任职资格。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区委领导下,成立石景山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各工委、党委(党组)要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全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开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做好各环节工作的落实。

  2.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此次公开选拔资格条件和内容程序的知晓度。要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和青年干部踊跃报名,不仅把公开选拔当做成长进步的平台,更要把参与公开选拔当做一次开阔视野、经受锻炼、提升能力素质的机会,主动接受组织的挑选和检验。

  3.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工委、党委(党组)要本着对事业、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分析本单位干部队伍情况,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要严格按照此次公开选拔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

  联系人:许海静、杨昆仑 报名咨询电话:68873787

  1.《石景山区2012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自荐报名表》

  2.《石景山区2012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

  3.《石景山区2012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说明书》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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