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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淀区面向区属单位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2012-05-17 15:32  华图网校 点击: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决定任用、任职谈话等阶段,主要包括: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5月16日9:00-5月22日18:00。

  报名分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形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拔资格。

  1.个人自荐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公招网(http://www.gongzhao.net/)进行网络报名。

  2.组织推荐报名。各单位可以填写《海淀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提交区公选办,推荐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并通知被推荐对象在公招网上报名。

  3.设立咨询点。区公选办咨询点设在区人力社保局439室,咨询电话:88506266、88506692;邮箱hdqgxb@163.com。

  (二)资格初审

  公开选拔职位所在单位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区公选办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选拔。

  5月29日前,区公选办在公招网、区政府OA网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应试者,继续使用此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开展。一般情况下,在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公招网、区政府OA网公布笔试成绩,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2.资格复审。各公开选拔职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要求,持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公选职位所在单位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交个人近两年的工作业绩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选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序,前5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拔资格。

  3.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应试者的自我认知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把握规律和推动工作的能力。

  面试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公开选拔职位所在单位负责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般情况下,在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公招网、区政府OA网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一般情况下,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公招网、区政府OA网公布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事项。

  1.组织考察。每个职位考试综合成绩前3名,列入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由各公开选拔职位所在单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

  考察需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同意率低于70%(不含70%)的,一般不列为任用人选。确因工作需要列为的,应经选用单位研究决定后上报区公选办,并在选用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开。

  如某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前3名经考察无合适拟任人选,报经区公选办同意后,该职位空缺。

  2.体检。考察结束后,对建议拟任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拟任用人员名单报区公选领导小组审批。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各公开选拔职位所在单位需公示拟任用人员情况,区公选办统一在公招网、区政府OA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决定任用

  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不影响任职的人员,由公选领导小组提出任用建议,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任职人员名单在公招网、区政府OA网上统一公布。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六)任职谈话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与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在区委领导下,成立海淀区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

  各公选职位所在单位同时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单位公开选拔相关工作。

  五、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区人力社保局和区纪委监察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8506590、82579350),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海淀区公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淀区面向区属单位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海淀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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