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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区2011第二季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1-05-16 10:11  重庆人保网 点击:

  面试和专业操作测试比例为1: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和专业操作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和专业操作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和专业操作测试。若进入面试和专业操作测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操作测试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和专业操作测试者,取消面试和专业操作测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和专业操作测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专业操作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和专业操作测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员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专业操作测试成绩(专业测试项目成绩总分÷测试项目数)×50%。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

  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它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招聘政策和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23-49822423

  2、在本次招聘中,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总成绩、体检人选、拟聘人员等信息将在永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网址:

>>2011年重庆公务员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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