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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州市鼓楼区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2010-09-21 09:07  福建人事考试网 点击:

2010年福州市鼓楼区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促进鼓楼区各项工作的开展,经鼓楼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鼓楼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与人数

  (一)根据鼓楼区部分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人员编制和职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及空缺情况,本次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和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具体职位如下:

  1、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科员职位1名;

  2、鼓楼区建设局科员职位1名;

  3、鼓楼区审计局科员职位1名;

  4、鼓楼区司法局司法所科员职位2名。

  5、鼓楼区红十字会科员职位1名。

  (二)根据鼓楼区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职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及空缺情况,本次公开遴选19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具体职位如下:

  1、鼓楼区卫生监督所科员职位5名;

  2、鼓楼区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科员职位2名;

  3、鼓楼区园林局科员职位4名;

  4、鼓楼区劳动监察大队科员职位2名;

  5、鼓楼区国库支付中心科员职位2名;

  6、鼓楼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科员职位2名;

  7、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科员职位2名;

  二、公开遴选人员的条件和资格

  (一)、公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绩效优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公认度高。

  2、在全省各级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可参加我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遴选。在全省各级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参加我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遴选。(以上人员均要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公登记)

  3、工作满三年以上(截止2010年7月31日,含试用期),并符合所在单位调动的服务年限。

  4、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及以上或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未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8、身体健康。

  (二)、公开遴选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资格

  职位1: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1名,男性,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职位2:鼓楼区建设局工作人员1名,男性,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从事建筑行业工作满五年,土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管理过大中型建设项目。

  职位3:鼓楼区审计局工作人员1名,男性,会计与审计类或财政专业,审计师或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熟悉运用ACCESS,SQL数据库,有较扎实文字能力。

  职位4:鼓楼区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1名,男性,法学类专业。

  职位5:鼓楼区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1名,男性,心理学类或矫正教育学专业。

  职位6:鼓楼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1名,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公共管理、社会救助等专业。

  职位7: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2名,男性,预防医学专业;

  职位8: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1名,法学类专业;

  职位9:鼓楼区卫生监督所检验员1名,食品卫生检验、食品分析与检验、食品检测及管理等专业;

  职位10:鼓楼区卫生监督所财会人员1名,会计与审计类或财政专业,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职位11:鼓楼区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从事人事人才工作满三年,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

  职位12:鼓楼区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男性,法学类专业,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

  职位13:鼓楼区园林局技术人员1名,男性,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能适应户外作业,并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

  职位14:鼓楼区园林局技术人员2名,男性,园林或园艺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能适应户外作业,并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

  职位15:鼓楼区园林局财会人员1名,会计与审计类或财政专业,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职位16:鼓楼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人员2名,男性,法学类专业。

  职位17:鼓楼区国库支付中心财会人员2名,男性,会计与审计类或财政专业,从事财务工作五年以上,持有会计证,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职位18:鼓楼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监察队员1名,男性,环境保护工程专业。

  职位19:鼓楼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监察队员1名,男性,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从事文字工作满三年。

  职位20: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技术人员1名,男性,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从事建筑行业工作满五年,土建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职位21: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管理人员1名,男性,法学类专业,从事法律行业工作满五年。

  此次公开遴选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www.fjkl.gov.cn)上查阅相关文件。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1、公开报名( 9月25日- 10月 9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开遴选条件的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登录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http://www.gl.gov.cn)“政民互动频道”的“网上报名”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10月9日下午17:30。

  区公开遴选工作小组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10月13日起报名者可通过网上报名时生成的验证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该职位取消遴选。

  10月15日—10月21日,报名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于10月21日前,持本人准考证至鼓楼区人事局加盖公章,并随带身份证及80元的报名费。地点: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大院档案综合楼6层。

  2、笔试(10月 23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重在测试应试者从事机关工作应具有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观题为写作题。不指定复习范围,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笔试结束后,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http://www.gl.gov.cn) “公示通告”栏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试结果的实际情况统一划定。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内容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及运用。面试结束后,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gl.gov.cn)的“公示通告”栏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3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取至最后一名时出现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开遴选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并如实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取消其参加公开遴选资格。

  面试人选因故放弃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遴选职位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1情况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高于75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职位取消遴选。

  4、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公开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为1:1。因体检不合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标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征求纪检(监察)、检察、综治、计生部门意见。

  考察不合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研究决定

  鼓楼区委、区政府根据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选。

  6、公示

  对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拟调入人选名单,将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gl.gov.cn) “公示通告”栏上予以公示,时间7天。

  7、调动

  调动手续按照机关工作人员调动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商调。不随调家属也不解决住房。

  四、公开遴选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2、严格按照公开遴选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4、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5、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讨论情况等。

  (二)对公开遴选工作要加强监督

  由区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

  对公开遴选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电话:0591-87532317。

  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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