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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2010年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0-08-19 14:04  青海省人才网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两抓整推”工作部署和“6+2”产业发展规划,加快酒泉新能源产业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左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

  招聘对象为2010年毕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以上)毕业生。专业要求:风电与热能动力、机械制造、城市规划与管理、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工科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中共党员优先;

  3、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各类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员岗位

  招聘人员将安排到酒泉市及下辖县市区新能源产业园区、新能源基地等事业单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和体检的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网上报名登录酒泉人事人才网(www.jqrc.net)下载《酒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一并提交发至邮箱:jqrs12345@163.com;现场报名填写《酒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报名起止时间8月18日至30日。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

  3、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资格初审结束后,将在酒泉人事人才网(www.jqrc.net)上公布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名人员于8月25日登录网站查询,并按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专人担任面试考官。面试考核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发展潜力等要素。

  4、体检。通过面试考核的人员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五、聘用后管理及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经政审后签订1年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酒泉市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联系电话:市人才交流中心  0937-2663631

  联 系 人:周青燕。

                                              中 共 酒 泉 市 委 组 织 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8日

>>2010年酒泉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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