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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务员招考13日体检 七日内可提出复检
2010-06-11 06:03  水母网 点击: 载入中...

记者昨天获悉,2010公务员招考体检环节6月13日进行。到昨天下午,烟台市直以及各县市区的公务员考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相继公布完毕。今年我市招考370个公务员岗位,按规定比例,将有上千名考生进入体检范围。

据悉,2010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6月13日进行。各县市区的体检工作自行组织。

按分数高低等额体检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高分为88.03分,为交警支队交警执勤科员岗位,最低为58.7分,为莱州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位。

根据《烟台市2010年招考公务员简章》和有关招考简章规定,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如体检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日内可提出复检

2010年6月13日上午6:30开始体检,时间半天。6月13日早上5:30前由用人单位政工(人事)科长带领,准时到烟台人才市场负一楼人才交流大厅,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存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发放体检表,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体检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提醒: 体检前一天不可饮酒

录取370人,却有2.6万人报名,公务员考试的惨烈程度远胜于高考(论坛),闯入体检关并不容易,考务部门提醒考生,体检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准备。另外,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另外,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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