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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荻秋:“温和腐败”是自欺欺人的鬼话
2009-08-05 17:14  中国青年报 点击: 载入中...

    作者:卢荻秋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他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检察日报》8 月4日)

    从报道中可知,赵仕永知识面广,能力很强。他在为官的20多年里,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群众办了许多有益的事情。特别是在他担任麻栗坡县委书记不足6年的时间里,使该县发生了较大变化,年财政收入从文山州倒数第二一跃而至文山州第三名。

    然而,赵仕永在为民谋利的同时,也大肆地为自己捞钱,变着法子“正常”地敛财。和那些直来直去、见钱眼开的贪官相比,赵仕永还挖空心思地为自己的敛财行为发明了一个新词——“温和腐败”,声称他既没有吃拿卡要,也没有收钱不办事,而是在“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下顺便收点钱,因此“这是正常的”。

    正是在这种心理自慰中,赵仕永一方面一言九鼎抓决策、大刀阔斧干大事,在下属面前保持着很高的“威信”;一方面又利用这样的“威信”,通过灵活运用“协调决策权”、“过问指示权”等方式,有目的地为人解难、替人消灾,并在这一过程中心安理得地收受钱物。

    贪污腐败自古以来就是为人唾弃、为法不容的恶行。几乎所有的贪官在享用腐败所带来的丰厚大餐的同时,也都难以避免地在心灵深处遭受某种惶惶不可终日的煎熬。于是乎,为了获得心灵上的安慰,也几乎所有的贪官都不由自主地为自己找寻“理应如此”的腐败逻辑。

    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斌因为收钱数额太大睡不着觉,便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受贿的额度门槛——每次最多收10万元人民币;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方伟刚的“受贿逻辑”则是,“人家送钱给我是对我的尊重”;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计部部长李昌波则自辩,说“我这人脸皮薄,人家一再坚持给,我就不好意思推辞”;安徽省黄山市原政协副主席吴洪明的腐败逻辑更令人叫绝,他声称收钱“是为了上下级之间搞好关系”……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赵仕永的“温和腐败论”显然是贪官“腐败逻辑”的花样翻新,应该承认还是有点创意的。不过,所有的“腐败逻辑”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话,赵仕永的“温和腐败论” 自不例外。赵仕永声称自己是个法盲,直到进了看守所学了《刑法》后,才从内心深处感到自己确实犯了罪。这不过是贪官借“不知者不为过”企图为自己减轻罪责的惯用伎俩而已,既自欺又欺人,岂足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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